关于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 申领发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10 09:05 来源: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

申领发放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全力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根据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潜江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具体如下:

1.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2.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3.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若配偶改嫁,则不符合申领条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仅限于领取定期抚恤金的)。

二、申请时间

2022220日—202212月底

(一)重点优抚对象

2月下旬至4月中旬先期对享受抚恤补助的伤残军人、参战参试、在乡复员老军人、带病回乡、60周岁农村籍退役人员完成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后,同时受理优待证申领工作。

(二)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编制内的退役军人

4月中旬至5月中旬重点对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编制内的退役军人完成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后,同时受理优待证申领工作。

(三)其他退役军人

5月中旬至6月底对全市其他退役军人完成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后,同时受理优待证申领工作。

(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7月份重点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配偶(若配偶改嫁,则不符合申领条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仅限于领取定期抚恤金的)完成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后,同时受理优待证申领工作。

(五)及时查漏补缺

    集中申领工作基本完成后,8月份至12月份底,对个别前期未及时申领或者未通过核实、初审、审核的,以及档案信息不全无法申领等重点对象和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应领尽领。

三、申请所需材料

(一)退役军人:身份证、户口簿、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或其他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若退役证件丢失或真伪存在疑义,需同时提供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入伍登记表、退役登记表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优待抚恤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身份证、户口簿、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四、申请方式

1.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编制内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含本单位已退休干部职工)以及集中服务保障的军休干部向户籍所在地区、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申领优待证前须建档立卡)

2.在外常住且有意愿提出申请的,也可向常住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具体咨询常住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3.户籍不在潜江市但在潜江市常住,在潜江市申领优待证的对象需提供在潜江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或持有潜江市内本人房产证明的相关材料,申请人填写《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信息表可到常住地区、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交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本人签字),携带采集所需材料,到常住地区、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采集。

五、有关事项

1.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人员类别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区、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建档立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2.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

3.首次申领优待证免费。因优待证卡片质量问题造成无法使用、金融功能有效期到期、证面信息需要变更、户籍地或常住地省份发生变化、符合申领两种优待证条件的需变更优待证类别的,可免费更换。如因遗失、人为损坏、逾期未领取等需要补领或更换的,相关费用按照制证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电话

1.具体业务请详询户籍所在地区、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3.咨询电话:(如下表)

服务站名称

优待证申领及

建档立卡地址

联系电话

园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潜阳中路13

0728-6281533

泽口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盐化一路

17607137172

广华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广华寺街道五七大道9

0728-6511362

周矶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潜阳西路228

15346669873

杨市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吉祥公寓16栋右侧

0728-6401898

泰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红梅路95号政务大厅

15027283710

高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高场办事处高场街77

0728-6741315

竹根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竹根滩镇镇政府104

17762861596

渔洋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渔洋镇中心路1

18972198068

老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老新镇政府一楼信访办

0728-6841968

张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幸福南路2

13407217575

龙湾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龙湾镇龙湾路120

18071993639

熊口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镇政府一楼103办公室

0728-6636086

浩口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浩口路65号便民服务大厅2

15071351657

高石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钟长路54号联动中心

一楼

13886955717

积玉口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荆桥路镇政府旁边

18086457449

王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王场镇综治服务中心一楼

17307296581

总口管理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总口便民服务中心

15671131793

白鹭湖管理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白鹭湖便民服务大厅

15971971260

运粮湖管理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机关大楼1

17771953207

后湖管理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后湖路63

0728-6741289

熊口管理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五七路2号复兴社区

便民服务大厅

13477539385

周矶管理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五七大道便民服务大厅健康路1号(潜锦花园)

0728-6767564

希望大家对我市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和建档立卡工作给予理解与支持,全市各级退役军人工作部门将竭诚为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热情、细致、周到的优质服务!

特此公告。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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