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15:42 来源: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充分发挥法治规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工作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科学理论推进法治建

(一)集中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重要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推动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工作深度融合。采取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专题组织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19217月—20217月)》,进一步增强法治自觉、坚定法治自信,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系统深入学习,推动入脑入心,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主要负责人践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重点内容,由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身体力行,带头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解读政策文件。

(三)常态化组织做好法治学习。集中采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行政复议法等权威辅助读物和法律原本,组织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按照省普法办关于开展年度学法考试有关通知要求,有序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参与完成在线考试,实现参学率、通过率双100%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市司法局将《英雄烈士保护法》纳入全市2023年普法重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法律法规常识在全市普及,并在518日全市“八五”普法第三期法治宣讲员培训班上宣讲学习;推动普法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530日,我局工作人员到渔洋镇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专题宣讲,切实加强对《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解读和普及工作,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热潮,1124日,积玉口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23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专干、退役军人代表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提高退役军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真和了解。

  二、构建完善行政制度体系,以良法善规推进法治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内部规章制度。细化150余项具体任务及进度要求,全覆盖绘制更新123个岗位标准化指引,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定标准、定流程”,保证各项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办、件件有落实。

(二)深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梳理我市现行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涉及退役军人工作领域相关文件,及时反馈完成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

  ()全面做好法制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对全局各类政府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合同、信访答复、信息公开答复、内部制度、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等重要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有力提升了决策科学化、工作法治化水平。对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事项均进行实质性审核、妥善答复,全年行政复议纠正率保持为0

)健全公正透明的“阳光安置”机制。妥善做好军转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复员军官、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和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优化考试考核、职位补选等安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公正执法保障安置落实,确保应接尽接、公正透明。

(五)强化政务公开,积极推动监督机制建设。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开设了市退役军人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工作动态、部门职责、政策法规、服务承诺、举报投诉预算、决算、经费支出情况等全面公开,提供优化办事流程等便利的网络服务及时处理和回应退役军人咨询问题

  、持续拓宽依法维权通道,以矛盾化解推进法治建设

(一)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体系。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对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设立法律咨询窗口或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在法律援助法规定事项范围基础上,逐步扩大退役军人法律援助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降低门槛,使更多退役军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法,规范退役军人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健全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积极推动案前调解,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用好“老兵调解室”等平台,发挥身份相同、经历相似、情感相通的优势开展调处工作。

  (三)依法化解矛盾问题。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依法依规办理退役军人信访事项。实行首办责任制,建立信访事项办结质量抽查机制。畅通信、访、网、电等多种诉求反映渠道,加强信访事项转办督办。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以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利用“八一建军节”等时间节点统筹开展专题普法。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宣传我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增强退役军人法治意识,引导退役军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理水平。强化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优抚科、就业创业科等法治思维主动服务意识,把依法办事作为自觉行动,提高法治能力水平;二按照精简层级、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原则,对办事环节进行审核和优化,制作简明扼要的流程图,提高办事效率,对属于本局办理的审批事项,尽量简化程序,承诺按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使前来办事的群众对办理事项能够一目了然,并通过电话、网络咨询的方式为办事做好前期服务;三依法化解群众合法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同时为群众设立了法律咨询办公室,健全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助救济等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